
| 第12期 | |
| 泸溪县植保植检站 | 2017年07月26日 |
穗颈瘟是我县水稻后期的主要病害之一,近年来该病在我县老病区的感病品种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,对产量影响较大。当前,我县大部分水稻正处在孕穗至破口期,是易感此病的危险时期。因此,请各乡镇特别是叶稻瘟发生严重的浦市、达岚等乡镇思想上应引起高度重视,加强田间病情监测,及时督促和指导农户抓好防治工作,严格控制其发生和危害。
防治适期:抓住破口期、抽穗始期(抽穗10%前)各防治一次。
防治药剂:40%富士一号、75%三环唑、2%春雷霉素(加收米)。
公益提示:
1.《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,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,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,情节严重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2.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促进农业绿色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