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第10期 | |
| 花垣县植保植检局 | 2017年08月02日 |
近期我县连续遭受大到暴雨的侵袭,局部低洼地区稻田被淹。水灾过后极易引发水稻细菌性病害发生,加之梅雨季节高温多湿,有利于水稻叶瘟病的爆发与流行。各乡镇农技部门及农户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,确保我县水稻安全生长。
防治对象:水稻性菌性病害、水稻叶瘟病
防治药剂:
1.水稻性菌性病害:农用硫酸链霉素、氯溴异氰尿酸、氢氧化铜等
2.叶瘟病:三环唑、春雷·三环唑、春雷霉素、嘧菌酯、吡唑醚菌酯、枯草芽孢杆菌等。
同时,未进行过病虫害防治的丘块可兼治稻飞虱(火蜢)、稻纵卷叶螟(卷叶虫)、二化螟(钻心虫)等病虫害。稻飞虱防治药剂:吡蚜酮、烯啶·吡蚜酮;稻纵卷叶螟防治药剂:氯虫苯甲酰胺、四氯虫酰胺、茚虫威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(2%以上)、苏云金杆菌(8000IU/mg以上);二化螟防治药剂:氯虫苯甲酰胺、溴氰虫酰胺、阿维·氯苯。
公益提示:
1.《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,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,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,情节严重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2.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促进农业绿色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