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第12期 | |
| 澧县植保植检站 | 2017年08月02日 |
8月份是水稻生长的重要时期,更是各种病虫猖獗危害的主要阶段。据我站7月底对全县水稻病虫的普查,一季稻稻飞虱百蔸虫量平均194只,高854只,个别长期深水田由于稻飞虱的危害已出现“黑脚”现象,百蔸虫量4800只;稻纵卷叶螟蛾量亩平47只,高128只,田间蛾、卵、幼虫并存,8月中下旬是其危害盛期;三代二化螟处于卵孵化盛期,发生期极不整齐,对迟熟一季稻和双晚造成威胁;纹枯病在一季稻上处于垂直扩展盛期,部分田块已危害剑叶;稻瘟病个别感病品种已发生穗颈瘟。望各镇政府及农户对水稻病虫引起高度重视,抓好以稻飞虱和二化螟防治为主的歼灭战,确保水稻生产丰收。
一、防治策略:
第一次:8月5-10日,所有一季稻田及双晚田,主治稻飞虱、二化螟、纹枯病,兼治纵卷叶螟、稻瘟病及稻曲病等。
第二次:8月24日~28日,晚稻主治稻飞虱、二化螟、纹枯病,兼治稻纵卷叶螟、稻瘟病及稻曲病等。迟熟一季稻达防治指标的病虫及时防治。
二、防治药剂:
稻飞虱可选用呋虫胺、吡蚜酮•烯啶虫胺、吡蚜酮•异丙威、噻虫嗪等。
二化螟、稻纵卷叶螟可选用氯虫苯甲酰胺、阿维菌素、四氯虫酰胺等。
纹枯病、稻曲病可选用己唑醇、苯甲•丙环唑、肟菌•戊唑醇等。
稻瘟病可选用40%稻瘟灵、春雷•三环唑等药剂。
提倡交替使用药剂,施药后及时检查防效,对防治效果差、虫口基数大或菌源多的田块要及时进行补治。
附:公益警示语
1.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自愿参与、民办公助”的原则,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,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康发展。
2.《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,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,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,情节严重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