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第11期 | |
| 长沙县动植保检疫站 | 2017年09月11日 |
晚稻穗期病虫防治意见
一、病虫发生态势
9月上中旬我县大部分晚稻进入破口抽穗期,是稻曲病和穗颈瘟等穗期病害的敏感生育期。且近期气温适宜、空气湿度大,田间适温高湿的小气候十分有利于稻曲病与稻瘟病的暴发流行。当前我县晚稻田间以纹枯病、稻飞虱等病虫害混合发生,据我站近期田间病虫调查:纹枯病:平均发病蔸率38.5%,株率19.8%,病指5.1,最高丘发病蔸率89%,株率58.1;稻飞虱:当前田间虫量增长较快,短翅成虫比例上升,一般百丛虫量65至850头,个别丘块虫量仍偏高,最高丘虫量2660头,其中短翅成虫百丛122头,褐飞虱比例94.1%;
各镇(街)农技部门要加强田间监测调查,做好分类指导,切实抓好以纹枯病、稻曲病、稻飞虱为重点的晚稻穗期病虫防控(特别是迟熟田块),确保我县晚稻生产安全。
二、防治意见
1、防治对象:主治稻飞虱、纹枯病、稻曲病,预防穗瘟,迟熟晚稻兼治稻纵卷叶螟。
2、防治适期:9月16日~21日
3、防治方法:
(1)坚持“绿色防控技术为主,其它防控措施为辅”的原则,鼓励采用频振式杀虫灯、性诱技术等物理、生物技术,综合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方法,确保防效。
(2)药剂防治
防治纹枯病、稻曲病:推荐选用噻呋酰胺、嘧菌酯、苯甲•嘧菌酯等药剂。
防治稻飞虱:推荐选用80%烯啶•吡蚜酮、呋虫胺、吡蚜酮、噻虫嗪、哌虫啶等药剂。
防治稻纵卷叶螟:推荐选用氟苯虫酰胺、阿维•氟酰胺、高含量的甲维盐或阿维菌素等药剂。
预防穗瘟选用高含量三环唑、嘧菌酯、吡唑醚菌酯等药剂。
公益提示:
1、《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,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,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,情节严重的,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2.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促进农业绿色发展。